关于下达2018年贫困村帮扶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扶贫和移民办:
为加强全市贫困村挂点帮扶工作,积极支持扶贫村村庄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产业等项目建设,现下达你县(区)2018年贫困村帮扶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莲花县、芦溪县、上栗县资金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扶贫”。安源区、湘东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由市财政通过市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特设专户直接支付到县(区)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特设专户。
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各县(区)扶贫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监管责任,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根据《萍乡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金实施方案》,该资金为市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安源区、芦溪县、莲花县应督促贫困村统筹整合使用。
附件:2018年部分贫困村帮扶资金分配表
萍乡市财政局 萍乡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