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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责任部门: 市卫计委 生成日期: 2018-06-25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020-0203-2018-0264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现有以下医疗机构申请注销事宜,根据《江西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经我委第48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予以注销。现将注销医疗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登记号

医疗机构地址

法人代表

负责人

1

萍乡市第四人民医院

49133201-736030011A1001-1

八一街西环路吕家冲30

潘宁

潘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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