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注销萍乡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请示》(萍三院字[2018]16号)收悉。经我委第48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注销萍乡市第四人民医院,并上缴相应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
此复。
萍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