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萍乡市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建安[2014]2号)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实际,我局制定了《萍乡市房屋与市政工程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萍乡市房屋与市政工程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
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建安[2014]2号)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我市建设系统深入开展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突出现场、盯住隐患,严查真改、深化整治,不留死角、补强短板,以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现场管理、强化科技支撑、夯实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到实处,切实提
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组织和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遏制施工现场“三违”行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安全监管,全面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租赁等建筑市场秩序和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等使用程序,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等坍塌事故,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机构
市建设局成立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黄祖模任组长、市建管科科长彭全元、市质监站站长唐铭分别任副组长,市建管科、市质监站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市房屋与市政工程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钢管扣件租赁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施工现场实施情况;
(四)模架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安全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
(五)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
(六)安全隐患和事故查处情况。2013年以来安全隐患查处情况以及安全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
施工现场主要检查以下内容:一看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隧道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等情况,查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二看脚手架进场材料(钢管、扣件抽检)等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三看脚手架(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等)搭设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一致;四看模板支撑体系和混凝土浇筑工序等作业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五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验收等情况,查是否符合相关许可规定及与施工方案一致;六看起重机械定期检查、维护及保养等情况,查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七看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是否存在死角和盲区及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五、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4年5月底之前。各县、区建设局制定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做好部署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6月至8月。各县、区建设局要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回头看”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4年9月至10月。各县、区建设局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辖区企业和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我局将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适时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4年11月至12月。各县、区建设局要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建设局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回头看”取得实效。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建设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企业自查自纠、部门督查的重点内容及相关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开展监督检查。各县、区建设局要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的方式,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四)统筹相关工作。各县、区建设局要把专项整治与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全面提升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区建设局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各县区建设局请于11月10日之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报送市安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