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
今年以来,中央和省取消、减免和停征了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切实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现对我市范围内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各执收单位应将本单位的收费项目清单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发生变化,市财政局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萍乡市财政局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