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省级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培养经费省财政承担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18]14号)文件,现将2018年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培养经费省财政资金(直管县由省直接下达)和市级财政配套资金下达给你们(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18年“其他教育支出(2059999)”,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2018年“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51301)”,支出全部在县级反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省财政承担资金和市、区落实资金数依据2018年报名(公示无异议人数)和2016、2017年在校学员人数计算,均为预拨数,实际数额待2018年实际报到学员和退学人员人数确定后在明年预拨时一并清算下达。
二、各区要按照本地“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员人数、培养经费标准和本级财政承担比例,足额安排落实资金。
三、“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培养经费由省财政统一拨付给教学单位(江西农业大学和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市、区两级财政承担资金由省财政通过往来扣缴到省级,请你们自行调整与上级往来账务。
附件:2018年“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省、市资金分配和县(区)资金落实情况表
萍乡市财政局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