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区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安定,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萍乡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法规文件,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方案:
一、2013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根据我区地质环境特征,预计汛期仍为地质灾害易发期,以滑坡、崩塌为主,重点防范为3—9月,特别是6、7、8三月主汛期,连续降雨,极端气候及工程建设等将诱发的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
二、重点防治区
1、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灾害重点防治区,上柳源朱家湾小区,东壁泉塘庙小区是我区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突发重点防治区,有计划的将受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灾害威胁的村民,结合新农村建设迁移到安全地带,拆除隐患区村民的危房。
2、滑坡、坍塌灾害重点防治区,硖石长塘一组山体滑坡是我区山体滑坡重点防治区,由于此类灾害危害大、后果严重,一旦发生,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加大对该区域的监测。
三、完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科学的应急反应体系是救灾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管理处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萍乡市和开发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各项要求,根据预案中各项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及人事安排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要针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应急措施,在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应急预案的认识度,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各管理处要强化应急管理工作,一旦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实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单位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四、积极宣传,增强全民的防灾意识
各管理处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使群众认识地质灾害前兆,学会预防、避让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范围内 ,可组织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组织各管理处分管土地副处长和群测群防人员参加国土局主办的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五、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
各管理处要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年度方案中提出的要求,在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把监测、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同时将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每户村民。
六、落实各项制度,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历来是各类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和危险期,也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时期,各管理处应逐步完善并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灾情预报制度,要根据本辖区的地质灾害状况,建立监测网络,落实群测群防措施,每栋危房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点都应明确划分责任人,发现问题立即上报,要组织力量,突出重点,加强汛前巡查、汛中巡查,把灾害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巡查后要将有关巡查情况、处理结果、发放明白卡等计入台帐。资料存档备查,巡查情况及防治工作措施要以文字形式由责任人签字后汇交国土分局存档。国土分局汛期地质灾害值班电话:
白天(0799-6782576)夜间(13979928928)
七、加快地质灾害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各管理处要按照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求,部署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工程治理工作,对于直接威胁人民生命安全的灾害隐患,要积极争取资金,落实措施、加快治理,在规划、批地等工作上,应充分考虑地质灾害的影响,科学避让,在新农村建设中隐患点、危险点的民房搬迁,应靠前安排。
八、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及《江西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修路、建房等工程建设活动,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九、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编制责任人名单:
组 长:黄镇萍
副组长:何通宇、李耀胜
成员单位:国土分局、规划局、社会发展局、安全监察局、林业局、财政局、民生局、行政执法局、城管局、卫生局、各管理处
各管理处汛期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名单附后
2013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管理处汛期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名单
单位 |
责任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登岸管理处 |
余泉辉 |
副处长 |
13907991235 |
光丰管理处 |
方乐良 |
副处长 |
13707997229 |
横板管理处 |
钟运来 |
副处长 |
13879947918 |
鹅湖管理处 |
姚培勇 |
副处长 |
13907992706 |
硖石管理处 |
肖 斌 |
副处长 |
13767871366 |
三田管理处 |
肖航军 |
副处长 |
13879975599 |
田中管理处 |
曾 刚 |
副处长 |
15907991288 |
东壁管理处 |
唐永华 |
副处长 |
13607997273 |
万新管理处 |
刘水根 |
副处长 |
13807995992 |
联洪管理处 |
彭培任 |
副处长 |
13907998930 |
大星管理处 |
戴金华 |
副处长 |
13907998167 |
上柳源管理处 |
漆洪辉 |
副处长 |
13576433027 |
高丰管理处 |
钟水秀 |
副处长 |
13607991361 |
周江管理处 |
胡秋明 |
副处长 |
13979926728 |
清泉管理处 |
陈新海 |
副处长 |
13879944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