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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7-18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120-0203-2018-0111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财教〔2018〕14号

 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根据赣财教指【2018】4号文件,经研究现下达你区省级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  万元。 请列入2018年有关科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列 1100221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资金统筹用于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一次性奖补、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等工作。严禁用于偿还债务、平衡预算等支出。具体政策要求、任务清单由省教育厅另行下达。

二、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财政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资金等行为,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省级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情况表

 

 

        萍乡市财政局

2018年7月10日

附件: 附件:2018年省级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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