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省长刘奇在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经台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作风建设督查组,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刘少云(党组书记、台长)
副组长:陈兵国(党组成员、副台长)
成 员:吕佳佳 邬建 曾清玲 胡迎春 刘洋
二、督查内容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有关意见,查有无违规违纪情况;
2.严格考勤、值班制度,查有无违反工作纪律情况;
3.严格工作纪律,查有无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严格车辆管理,查有无公车私用情况;
5.严格公务接待,查有无奢侈浪费、工作日午餐喝酒等情况;
6.其它有关情况。
三、督查方式
督查组检查包括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四、责任追究
凡干部职工有违反作风纪律并被查实的,严格按照单位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及部门或单位将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由人力资源部视情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