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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江西省工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责任部门: 市工信委 生成日期: 2018-08-02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040-0403-2018-0292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工信法规字〔2018〕3号

各县(区)工信委、开发区经贸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现将《江西省工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赣工信法规字〔201843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按照省工信委要求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并填报“国家层面设定的证明事项清理建议目录”、“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清理建议目录”(附件中的附表1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填报的表格内容认真把关,在报送的纸质表上签名背书,同时备注填表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于201886日前将纸质表(需盖公章)和电子版表报送至市工信委法规科。 

  联系人:黄珊 

  联系电话:6832708 

  电子邮箱:148349249@qq.com 

  

附件:江西省工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萍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731 

附件: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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