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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国资委 生成日期: 2018-05-24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430-0102-2018-0004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单位名称  萍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内设机构  市国资委内设6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832801 2、产权管理科,联系电话:6881080 3、规划发展科,联系电话:6888081 4、企业科,联系电话:6888081 5、财务监督与绩效评价科(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6832858 6、组织宣传人事科,联系电话:6881080
地 址  萍乡市玉湖东路市行政中心1号楼4楼
工作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五)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拟订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市属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工资标准的职责。  (八)起草企业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姓名职务 汤萍方,主任、党委书记
电话\传真 0799-6832801
投拆 0799-683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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