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市直部门信息公开 > 市环保局 > 工作动态 > 政务动态
市环保局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
责任部门: 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 2018-07-30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280-0401-2018-0487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市环保局应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申请,2018726日下午,在市环境监察支队3楼会议室,就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一案公开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上,主持人娴熟组织听证,双方就案件的证据、性质、情节以及行政处罚内容进行了陈述、举证、质证,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氧化沟MLSS值不在正常行业技术规范值的环境违法行为是听证会上辩论的焦点。最后,主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8条、第43条的规定,宣布听证会结束后,待本机关审查,作出决定。

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贺小清亲临现场指导,市环境监察支队、县区法制股及环境执法人员旁听了听证会。

附件:
  【字体: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主办: 萍乡市人民政府 承办: 萍乡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萍乡市信息中心
建设与维护: 萍乡市政府网站服务中心 邮箱: wzbjb@pingxiang.gov.cn
赣ICP备05006704号
建议:电脑显示的分辨率1024*768;IE浏览器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