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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清零行动”6月份检查情况通报
责任部门: 市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18-07-27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160-0203-2018-0544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建设字〔2018〕110号

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萍乡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萍乡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市建设局于6月下旬开展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大检查暨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排查情况 

  根据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下发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大检查文件,并积极组织开展了全面排查,基本情况如下: 

  市本级:共检查9个在建工程,共检查起重机械44台,其中塔吊26台,施工升降机10台,物料提升机8台,发现安全隐患26条,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9份。 

  安源区:共检查9个在建工程,共检查起重机械34台,其中塔吊24台,施工升降机4台,物料提升机6台,检查发现51条隐患,下发整改单 9 份。 

  开发区:共排查在建工程24个,共检查起重机械87台,其中塔吊66台,人货电梯15台,物料提升机6台,发现安全隐患74条,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21份,撤销使用登记5台,查封不合格塔吊2台,现场责令拆除塔吊1台。 

  湘东区:共检查在建工程6个,共检查起重机械32台,其中塔吊21台,物料机6台,人货电梯5台,发现安全隐患45条,下发整改通知单20份。 

  上栗县:共检查在建工程17个,共检查起重机械60台,其中塔吊29台,施工升降机8台,物料提升机23台,发现安全隐患38条,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16份。 

  芦溪县:共检查在建工程19个,共检查起重机械80台,其中塔吊35台,施工升降机17台,物料提升机28台,发现安全隐患232条,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17份,当场封停塔吊1台,建议拆除物料提升机2台。 

  莲花县:共检查在建工程8个,共检查起重机械20台,其中塔吊7台,施工升降机2台,物料提升机11台,发现安全隐患 60条,下发整改通知单8份。 

  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共检查在建工程3个,共检查起重机械13台,其中塔吊7台,物料提升机6台,发现安全隐患5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2份。 

  二、市建设局抽查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在建工地14个,发现安全隐患64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14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如下: 

  1、湘东云程实验学校新校区: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无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记录,塔吊未办理使用登记,无维修保养记录,建设单位无安全责任制度。4#塔吊电箱接线混乱,接触器脱落,力矩限位、回转限位均未接好,限位器损坏,小车侧滚轮磨损,防断器装置失效,下支座与标准节螺栓松动。3#塔吊电箱内限位接点短接,限位器失效,小车侧滚轮磨损,第三、四节标准节螺栓松动。1#塔吊基础预埋螺栓短,标准节螺栓松动。2#塔吊基础预埋螺栓松动,标准节螺栓松动。 

  2、龙华云锦三期:监理通知单未回复,塔吊司机和人货电梯司机部分证件无效,11#塔吊标准节个别螺栓松动,附墙上面标准节超高一节,10#塔吊基础积水严重,顶根部小销轴用钢筋代替,标准节螺栓松动,13#塔吊标准节螺栓松动较多,回转限位器、起升上限位失效,15#塔吊回转限位、起升上限位失效。标准节螺栓松动,上支座上面连接螺栓松动,基础积水。 

  3、上栗县北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工程:塔吊基础无施工图纸,群塔作业专项施工方案未按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成,塔吊资料未填写安装时间,第三方检测报告为打印签字。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现场监理员杨彩萍工作单位为江西昌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未办理变更手续。施工现场未按扬尘治理“6个百分百”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4、莲花县社会福利院:物料提升机左边吊笼安全钩太短,未起到安全保护作用,吊笼上限位未安装好,笼底缓冲装置安装不到位,缓冲弹簧不能与地接触,物料提升机的制造监督检验证书造假。施工现场的围挡未按要求设置,部分土方未覆盖。 

  三、通报批评及处理意见 

  (一)对此次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的项目,由工程所在地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挂牌督办。 

  (二)对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建筑安全隐患的4个项目,根据《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级责任、三色预警、三线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处理意见如下: 

  1、湘东云程实验学校新校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该项目实行黄色预警。对项目施工单位九江宏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曹述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项目监理单位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黄进先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由湘东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待整改完毕后方可复工。对该项目施工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2、龙华云锦三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该项目实行黄色预警。对项目施工单位华盛置业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余龙斌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项目监理单位江西华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汤西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由安源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3、上栗县北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工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该项目实行黄色预警。对项目施工单位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易图军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项目监理单位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伏清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由上栗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该项目施工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4、莲花县社会福利院: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该项目实行黄色预警。对项目施工单位江西省建工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邓生儿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项目监理单位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刘艳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由莲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待整改完毕后方可复工。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清零行动,对照整改清单,立行立改;同时,聚焦重点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要对照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责任人,切实使隐患整改到位,隐患全面清零。 

  2、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整改预案“五到位”。 

  3、加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意识,规范责任主体安全行为,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 

    

  附表:抽查项目情况一览表 

    

    

                2018年7月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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