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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林业统计报表自查工作的通知
责任部门: 市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18-07-25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210-0203-2018-0576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林字〔2018〕103号

 

各县区林业(分)局、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林业统计数据质量,规范基层林业统计工作,根据赣林办发[2018]101号文件《江西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依法依规加强林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和76日全省林业统计业务专题培训班上布置的任务,各单位要及时按照省厅要求认真做好统计报表自查工作,写出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于725日前上报市局计财科。 

    

    

    

                                          201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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