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我市召开第三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大会,来自全市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3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出席会议,会议总结了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的工作,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萍乡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理事会,杨杰再次当选为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群主持会议,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邱剑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区分管副局长、局政治处、机关党委、法律援助科负责人作为特邀代表列席会议。
邱剑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第二届理事会的工作,对当选的新一届理事会表示祝贺,对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年龄结构得到优化表示赞赏,并就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发挥好基层法律服务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同志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全面贯彻执行,确保我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朝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
二是创新工作理念,积极服务大局,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萍乡建设。今年是“乡村振兴”开局之年,是“农村脱贫”攻坚之年,是全面建成覆盖市县(区)乡三级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决战之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近民便民利民优势,从切实服务基层发展、主动维护群众利益以及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三个方面入手,做改革发展的加力器、社会和谐的调和剂,主动将事业发展与促进萍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萍乡、平安萍乡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服务大局中实现自身发展和社会地位提升。
三是加强行业管理,发挥自律作用,切实提升发展能力和服务水平。基层协会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要坚持走在前面,完善行政管理、行业自律、内部规范“三管齐下”、“三方用力”的管理机制,拿出敢于发展的胆力,严于管理的魄力,精于服务的心力,要在行业发展上有新招、执业管理上出猛招、协会建设上见实招,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