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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外侨办“八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
责任部门: 市外侨办 生成日期: 2018-07-18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410-0401-2018-0202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乡市外侨办采取八严格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强化对因公出国(境)工作的管理。一是严格制定计划,结合萍乡经济转型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全市各级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制定年度计划,确保因公出国()活动与萍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需求相适应。二是严格限量管理,落实因事定人人事相符要求,合理安排出访团组,全年市级领导团组不超过11个,总出国人数不超过117人。三是严格时间规定,出访1国不超过6天,出访2国不超过8天,严格控制一次出访3个及以上国家,确需出访的在外时间不超过10天。四是严格报批程序,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由市外侨办对出访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量化管理、计划报批规定、没有实质出访任务、出访任务与其身份不符的一律不报批,出访人员填写与职务相应的《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到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政审,并在本人所在单位进行时长为7天的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再由市外侨办承办报批手续等后续相关事宜。五是严格经费管理,本着务实、节约的原则,严格遵守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对无经费预算安排的,一律不予受理报批。六是严格出访纪律,出访前,由市外侨办加强对出访人员的行前教育,严格实行团长负责制,明确出访团长的责任和义务,对出访任务和目的认真研究、精心准备,以保证出访取得成效。七是严格证件管理,因公护照、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在回国入境后7天内交回市外侨办,对逾期不交的单位和个人,暂停受理其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审批事项。八是严格后续管理,团组出访回国后1个月内要将出访报告交由团长签报组团单位或派出单位,同时抄送市外侨办,严格执行因公出国()信息公开、公示与成果共享有关规定。 

   近年来,萍乡市所有出访团组、人员均能够按照批准的内容、路线、日程执行出国(境)任务,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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